慢性肝炎的用药原则

发布于 2016/03/11 15:43

1、患者要有明确的病毒复制指标,这里要指出的是,HBV-DNA阳性要以斑点杂交法阳性作为依据,而不能仅指聚合酶链反应阳性作为指标。

2、选择抗病毒治疗的时机要恰当,宜选择患者的疾病处于炎症最活跃的时期,ALT应升高较明显,推论其肝活检处于慢性肝炎轻或中型,如此才易取得更高的疗效。

3、为患者选择的抗病毒药种类合适,剂量恰当,疗程适宜。

4、严密观察,避免抗病毒药物的毒副作用的发生。

5、如果是联合用药,药物的搭配应合理。

6、选择的治疗药物应是患者的经济能力所能耐受的。

7、用药忌过多过杂,很多药物都要经过肝脏解毒。用药过多过杂能增加肝脏负担,反而对肝病不利。有的患者经过长时期的中、西药物治疗,病情反而越来越重,最后停用了全部中西药,病情反而好转。一般来说,每次用药不超过2~3种,疗程不超过2~3个月,如无效则可换用其他药物,或暂停一段时间,若有效则可继续应用。

8、用药过程中忌不注意休息和营养。休息和营养是肝病患者的主要治疗手段。俗语说“三分治七分养”,因为药物所起的作用是有限的,只有在保证休息、营养的基础上才可能发挥作用,忽视休息、营养,而单纯一味地进行药物治疗,就本末倒置了。

9、停药忌过早。应用联苯双酯、强力宁或甘利酸等药物常可使转氨酶下降甚至正常,但并不代表疾病已经好转或痊愈:这些药物往往具有短期效应,但是,停药后常出现反跳现象,因此在应用这些药物使转氨酶降至正常后,应像应用激素一样逐渐减量,并坚持服用2~3个月甚至1年。

10、应根据病情,有针对性地用药。例如:乙型肝炎病毒复制明显的患者应用抗病毒药物;有免疫功能紊乱的应用调整免疫功能的药物;有肝细胞损伤的应用保护肝细胞的药物;有肝脏微循环障碍的应用活跃微循环的药物。也可以根据辨证施治服用中药方剂,或辨证选用1~2种中成药长期服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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