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西泮属于第二类精神药品。精神药品主要分为第一类、第二类、第三类,地西泮具有镇静催眠作用,临床应用广泛,但需严格管控使用。
1、第二类精神药品地西泮作为苯二氮䓬类衍生物,被列入我国精神药品品种目录第二类管理。这类药品具有中枢抑制作用,长期使用可能产生依赖性和耐受性。第二类精神药品的处方用量通常不超过7天,医疗机构需专册登记并保存处方2年备查。地西泮片剂、注射液等剂型均纳入相同管理类别。
2、药理特性地西泮通过增强γ-氨基丁酸神经递质作用,产生抗焦虑、肌肉松弛和抗惊厥效果。其代谢产物去甲地西泮仍具活性,半衰期可达100小时。这种长效作用特性是将其列为管控药品的重要依据,不合理使用可能导致嗜睡、共济失调等不良反应。
3、临床应用范围该药品适用于焦虑症、失眠、癫痫持续状态等病症,在手术前镇静和酒精戒断综合征治疗中也有应用。使用需严格遵循适应证,禁止超说明书用药。精神科、神经内科和急诊科是主要使用科室,用药期间应监测呼吸、血压等生命体征。
4、特殊管理要求医疗机构对地西泮实行五专管理:专人负责、专柜加锁、专用处方、专册登记、专用账册。处方颜色为白色并标注精二字样,医师需具备精神药品处方权。药品批发企业不得向零售药店销售该类制剂,运输过程需采取安全保障措施。
5、滥用风险防范地西泮与阿片类镇痛药联用可能加重呼吸抑制,老年人使用需调整剂量。突然停药可能出现戒断症状,应逐步减量。国家药物滥用监测系统对该药品进行重点监控,发现异常流向需立即上报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使用地西泮期间应避免饮酒或服用其他中枢抑制剂,从事高空作业、驾驶车辆等需谨慎。出现过敏反应或异常行为改变应及时就医。药品存放需远离儿童接触,过期剩余药品应交由医疗机构统一销毁。患者用药需在医师指导下进行,定期评估用药必要性和安全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