剖腹产后一般24-48小时可以下床走动,具体时间受麻醉恢复情况、伤口愈合程度、产妇体力状态、术后并发症等因素影响。
1、麻醉恢复
硬膜外麻醉后需平卧6小时防止头痛,待下肢肌力完全恢复方可尝试坐起。
2、伤口状态
观察切口无渗血渗液,按压无剧烈疼痛时可在医护人员协助下缓慢起身。
3、体力评估
术后血红蛋白需大于80g/L,血压心率平稳,无头晕心悸等直立性低血压表现。
4、并发症预防
存在妊娠高血压、贫血或术中出血量超过1000ml者,需延迟至术后72小时下床。
早期活动需遵循"三步法":先摇高床头适应→床边坐立→搀扶行走,每日3次每次不超过10分钟,注意避免牵拉伤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