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后建议根据恢复阶段调整卧床与活动时间,早期以适度走动为主,后期可逐渐增加活动量。
1、早期活动顺产后6-12小时可开始床边活动,剖宫产24小时后需在医护人员指导下下床。早期活动有助于促进胃肠蠕动、预防静脉血栓,每次5-10分钟为宜。
2、中期恢复产后2-3天可逐步增加走动频率,每日分次进行15-20分钟活动。此时行走能帮助子宫复旧,但需避免久站或提重物等增加腹压的行为。
3、后期锻炼产后2周后若无异常,可进行凯格尔运动等低强度训练。此时适当增加活动量有助于盆底肌修复,但需避免剧烈运动或过度疲劳。
4、异常情况出现恶露增多、伤口渗血、头晕心悸等症状时需立即卧床休息。合并妊娠高血压、严重贫血等并发症者需严格遵医嘱调整活动方案。
产后饮食需保证优质蛋白和铁元素摄入,如瘦肉、动物肝脏等,同时注意会阴或腹部伤口护理,活动时建议使用收腹带减轻腰部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