心脏病分类主要有四级,依据纽约心脏病协会心功能分级标准分为I级、II级、III级、IV级。
患者日常活动无限制,普通体力活动不引起心悸、气促或心绞痛等症状,属于最轻微的心功能损害。
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症状,但日常活动如爬楼梯或快步行走时可能出现乏力、呼吸困难等表现。
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症状,休息后可缓解,属于中度心功能不全。
任何体力活动均会引发不适,静息状态下也存在呼吸困难或心绞痛,为最严重的心功能分级。
建议心脏病患者定期复查心功能,根据分级调整治疗方案,同时注意低盐饮食和适度有氧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