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子宫肌瘤一般可以保留胎儿,但需根据肌瘤大小、位置及并发症风险综合评估。
子宫肌瘤是女性生殖系统常见的良性肿瘤,孕期合并肌瘤是否继续妊娠主要取决于肌瘤对妊娠的影响程度。肌瘤体积较小且位于肌壁间或浆膜下时,通常不会直接影响胚胎发育,孕妇只需定期监测肌瘤变化即可。这类情况占临床大多数,肌瘤可能随孕激素升高而轻微增大,但多数不会引起严重并发症。孕期需每4-6周通过超声检查肌瘤生长情况,重点关注是否出现红色变性表现为突发腹痛和低热,这种情况可通过保守治疗控制。
若肌瘤直径超过5厘米、位于胎盘附着处或宫颈部位,可能增加流产、胎位异常或产道梗阻的风险。黏膜下肌瘤可能影响胚胎着床导致早期流产,妊娠中晚期可能引发反复出血或宫缩。对于这类高风险情况,需由产科医生联合超声专家动态评估,必要时在孕16-24周考虑肌瘤切除术。极少数巨大肌瘤压迫重要器官时,可能需终止妊娠。
孕期应保持适度活动避免长期卧床,增加优质蛋白和铁元素摄入预防贫血,出现持续腹痛或阴道流血立即就医。
近视手术一般不能保留度数,手术目的是矫正视力而非保留原有近视状态。近视手术通过改变角膜形态或植入人工晶体来消除屈光不正,术后通常达到正视或预设的低度远视状态。
激光类手术如全飞秒、半飞秒通过切削角膜基质层调整屈光度,术后角膜厚度不可逆减少,无法保留原有近视度数。眼内晶体植入术虽可逆,但植入的人工晶体度数需完全矫正近视,同样难以保留残余度数。部分特殊职业需求者可能选择保留50-100度近视,但需医生评估角膜生物力学稳定性,这种情况可能增加术后视疲劳风险。
术后视力回退多与角膜愈合异常、用眼习惯不良或年龄相关调节力下降有关,并非刻意保留度数。高度近视患者术后可能出现残余散光或夜间眩光,需通过二次增效手术或配镜补充矫正。术后需严格避免揉眼、游泳等可能影响角膜愈合的行为,定期复查角膜地形图与眼压,术后1年内视力波动属于正常现象。
建议术前与医生充分沟通预期视力目标,术后遵医嘱使用人工泪液预防干眼,避免长时间近距离用眼。高度近视患者即使术后也需每年检查眼底,警惕视网膜病变风险。选择正规医疗机构进行详细术前评估,确保手术方案与个人用眼需求匹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