淋巴瘤分期主要根据Ann Arbor分期系统,分为Ⅰ期、Ⅱ期、Ⅲ期、Ⅳ期,具体依据肿瘤累及部位范围及全身症状进行划分。
1、Ⅰ期:
肿瘤局限于单个淋巴结区域或单个结外器官局部受累,无全身症状。
2、Ⅱ期:
肿瘤累及横膈同侧两个及以上淋巴结区域,或局部结外器官及其邻近淋巴结区域受累。
3、Ⅲ期:
肿瘤侵犯横膈两侧淋巴结区域,可伴有脾脏受累或局部结外器官局限受累。
4、Ⅳ期:
肿瘤广泛侵犯一个或多个结外器官(如骨髓、肝脏、肺等),伴或不伴淋巴结肿大。
确诊后需结合影像学检查及骨髓穿刺等结果完善分期,治疗方案选择需参考分期及病理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