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糖尿病在饮食运动控制不佳、血糖持续超标、出现酮症或胎儿生长异常等情况下需使用胰岛素治疗。主要适应症包括空腹血糖超过5.3mmol/L、餐后2小时血糖超过6.7mmol/L、糖化血红蛋白升高或合并胎儿生长受限。
1、血糖控制不佳饮食调整和适量运动3-5天后,空腹血糖仍超过5.3mmol/L或餐后血糖超过6.7mmol/L时,需启动胰岛素治疗。可选用门冬胰岛素、地特胰岛素等,需配合血糖监测调整剂量。
2、出现酮症尿酮体阳性或血酮超过3mmol/L提示代谢紊乱,可能与胰岛素抵抗加重有关。需立即使用胰岛素纠正,同时静脉补液,常用胰岛素包括赖脯胰岛素、甘精胰岛素。
3、胎儿异常超声发现胎儿腹围超过90百分位或羊水过多时,提示血糖控制不良影响胎儿发育。需调整胰岛素方案,可选用中性鱼精蛋白锌胰岛素或预混胰岛素控制血糖。
4、合并感染妊娠期发生尿路感染或阴道炎时,感染应激会导致血糖难以控制。需短期强化胰岛素治疗,基础胰岛素联合餐时胰岛素效果较好。
胰岛素治疗期间需每日监测4-7次血糖,保持空腹血糖3.3-5.3mmol/L、餐后血糖4.4-6.7mmol/L,同时定期产检评估胎儿状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