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在怀孕期间需进行多次检查。一般在妊娠早期、中期和晚期分别有三次产前检查。1、第一次:首次产前检查应在停经后的6-8周内完成,并且要确定是否为宫内早孕以及胚胎发育情况;2、第二次:第4个月时做唐氏筛查,如果胎儿出现异常,则建议进一步行无创DNA检测或羊水穿刺等确诊性检查;同时还要注意孕妇体重增长的情况及血压变化等情况;3、第三次:此时已进入妊娠后期,应定期到医院进行胎心监护、B超检查,以了解胎儿生长发育状况,是否有缺氧现象发生。孕期还应注意饮食均衡,多吃新鲜蔬菜水果,补充维生素C,避免辛辣刺激食物摄入,如辣椒、花椒等。保持心情舒畅,适当运动锻炼身体,增强体质,预防感冒及其他疾病的发生。若发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