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精依赖综合征的诊断应具备下列症状两项或三项以上,并其已超过12个月的均可诊断。对酒精具有强烈意愿或带强制性的愿望,主观上控制饮酒量的能力存在缺损,使用酒的意图是解除忌酒产生的症状,出现过生理戒断症状,出现了耐受状态,只有增加饮酒量才可达到先前少量饮酒产生的效应,个人饮酒方式的控制能力下降,不受社会约束的饮用,不顾饮酒引起的严重躯体疾病,对社会职业的严重影响及所引起的心理上的抑郁,仍继续使用,饮酒逐渐导致其他方面的兴趣与爱好减少,中断饮酒产生戒断后又重新饮酒,依赖特点:反复出现并且饮酒行为重于没有产生依赖特征的个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