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身型重症肌无力患者在病情稳定且经专业评估后可考虑生育,但需严格监测妊娠期风险。主要影响因素有疾病活动度、用药安全性、呼吸功能状态及产科并发症概率。
妊娠前需确保肌无力症状稳定6个月以上,抗体滴度处于低水平。乙酰胆碱受体抗体可能通过胎盘影响胎儿,需定期进行肌力评估和抗体监测。
溴吡斯的明等胆碱酯酶抑制剂相对安全,但免疫抑制剂如硫唑嘌呤需替换为妊娠友好药物。糖皮质激素使用需权衡早产风险与疾病控制需求。
妊娠中晚期膈肌上抬可能加重呼吸肌无力,需提前进行肺功能训练。建议配备家用血氧仪,孕28周后每月进行呼吸肌力测试。
选择具备重症监护条件的产科医院,避免使用肌松类药物。剖宫产指征需综合评估,产后需防范肌无力危象发生。
计划妊娠前应进行多学科会诊,妊娠期每2个月进行神经肌电图检查,哺乳期药物选择需重新评估,新生儿需筛查暂时性肌无力症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