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机磷农药中毒后可通过脱离毒源、清除毒物、使用解毒药物、对症支持治疗、密切监测生命体征等方式处理。有机磷农药中毒通常由皮肤接触、呼吸道吸入、误服等原因引起,需立即就医。
1、脱离毒源立即将患者转移至通风良好的安全环境,避免继续接触农药。若为皮肤接触中毒,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皮肤15分钟以上,特别注意毛发、指甲缝等易残留。眼部接触时用生理盐水或清水持续冲洗至少10分钟。呼吸道吸入者需保持气道通畅,必要时给予吸氧。
2、清除毒物口服中毒者在意识清醒状态下可立即催吐,但昏迷或抽搐患者禁止催吐。使用活性炭混悬液吸附毒物,配合导泻剂如硫酸镁促进排泄。洗胃应在中毒后1小时内进行,使用温盐水反复冲洗至洗出液无农药气味,昏迷患者洗胃前需气管插管保护气道。
3、使用解毒药物阿托品注射液可对抗毒蕈碱样症状,需早期足量使用至出现阿托品化。氯解磷定注射液能复活胆碱酯酶,与阿托品联用效果更佳。长托宁注射液适用于中重度中毒的持续治疗。用药过程中需密切观察瞳孔、心率等变化,防止阿托品过量。
4、对症支持治疗出现呼吸衰竭时需机械通气,维持血氧饱和度。癫痫发作可用地西泮注射液控制。纠正水电解质紊乱,特别注意低钾血症。急性肺水肿患者限制液体入量,给予呋塞米注射液利尿。严重中毒者可进行血液灌流清除血液中的有机磷。
5、密切监测生命体征持续心电监护观察心率、血压、血氧变化。定期检测全血胆碱酯酶活性评估中毒程度。观察是否出现中间综合征,表现为颈肌、肢体近端肌无力。记录24小时出入量,监测肝肾功能。中毒后3天内仍可能发生反跳现象,需延长观察期。
有机磷农药中毒后需严格卧床休息,恢复期饮食以清淡易消化为主,适量补充维生素B族和维生素C。中毒后1个月内避免接触任何有机磷化合物,定期复查胆碱酯酶活性。从事农业工作者应规范使用防护装备,农药存放于儿童无法触及处。出现头晕、多汗等可疑症状时立即就医,不可延误治疗时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