晕车药服用过量可通过洗胃、催吐、药物治疗等方式抢救,最佳抢救时间为服药后2小时内。过量服用晕车药可能与误服、药物滥用等因素有关,通常表现为头晕、恶心、呕吐等症状。
1、洗胃:在服药后2小时内进行洗胃是抢救的关键措施。洗胃可以快速清除胃内残留药物,减少药物吸收。洗胃过程中需注意监测患者生命体征,避免误吸。
2、催吐:对于意识清醒的患者,可尝试催吐以减少药物吸收。催吐方法包括用手指刺激咽喉部或服用催吐药物如阿扑吗啡。催吐后需补充水分,防止脱水。
3、药物治疗:使用活性炭吸附胃肠道内残留药物,减少药物吸收。常用剂量为50-100克,需与洗胃或催吐配合使用。必要时可使用解毒剂如纳洛酮,剂量为0.4-2毫克静脉注射。
4、对症治疗:针对患者出现的症状进行对症处理。如出现低血压可使用多巴胺升压,剂量为2-20微克/千克/分钟静脉滴注。出现心律失常可使用利多卡因,剂量为1-1.5毫克/千克静脉注射。
5、支持治疗:保持呼吸道通畅,必要时进行气管插管。监测生命体征,维持水电解质平衡。对于昏迷患者需进行脑保护治疗,如使用甘露醇降低颅内压,剂量为0.5-1克/千克静脉滴注。
晕车药服用过量后需密切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抢救过程中需注意保护患者重要脏器功能,预防并发症发生。日常生活中应妥善保管药物,避免误服或滥用。出现不适症状应及时就医,遵医嘱用药,切勿自行调整剂量。
溺水者心跳呼吸停止后仍需抢救,主要与溺水后机体缺氧导致的可逆性损伤、低温环境对脑组织的保护作用、及时心肺复苏恢复供氧的救治窗口期等因素有关。
溺水后心跳呼吸停止并非真正的生物学死亡,而是临床死亡阶段。溺水过程中冷水可能降低机体代谢率,延缓脑细胞死亡时间,为抢救争取更长时间窗口。溺水初期缺氧主要影响心脏和呼吸中枢功能,但脑组织在低温环境下对缺氧耐受性增强,及时心肺复苏可逆转部分损伤。淡水与海水溺水机制不同,但核心抢救原则均为尽快恢复氧供,清除呼吸道异物,维持循环功能。
部分特殊情况下抢救成功率更高。儿童溺水后因基础代谢率低、潜水反射更明显,可能延长存活时间。冰水溺水时低温保护效应更显著,曾有病例在溺水30分钟后仍被成功救治。这些情况不代表无需争分夺秒抢救,反而更需把握黄金4-6分钟实施高质量心肺复苏。
发现溺水者应立即启动急救流程,呼叫专业医疗救援同时开始心肺复苏。抢救过程中注意保护颈椎,避免盲目控水延误救治。即使溺水时间较长也不应轻易放弃抢救,医院内可通过体外膜肺氧合等高级生命支持手段进一步治疗。日常应加强水域安全防护,掌握心肺复苏技能,提高溺水抢救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