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数情况下青光眼患者可以游泳,但需避免潜水、跳水等可能引起眼压剧烈波动的活动。影响因素主要有眼压控制情况、术后恢复阶段、游泳姿势选择、水质卫生条件。
1、眼压控制眼压稳定在正常范围的患者可适度游泳,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高眼压状态需禁止游泳。建议游泳前监测眼压。
2、术后恢复青光眼术后3个月内应避免游泳,防止切口感染。滤过泡未完全愈合者接触池水可能增加眼内炎风险。
3、游泳姿势建议采用自由泳或仰泳,避免长时间屏气及头低位动作。蛙泳头部频繁起伏可能影响眼压稳定性。
4、水质卫生选择氯含量达标的正规泳池,佩戴防水护目镜。天然水域可能含有致病微生物,不建议青光眼患者涉足。
游泳时建议家属陪同,出现眼胀、视物模糊等症状需立即停止。日常应遵医嘱用药并定期复查视野和视神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