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二醇孕妇通常不可以用。乙二醇虽然是一种无色无臭、有甜味的液体,但可引起酯化、醚化、醇化、氧化、缩醛、脱水等反应,是一种有毒的化合物。可以通过吸入、食入、经皮肤吸收等途径进体内,而且在体内可转化为毒性更强的代谢产物。长期或过量接触乙二醇可能导致中毒,出现头痛、眩晕、恶心、呕吐、乏力、视力模糊等症状,严重时可能导致抽搐、晕厥、休克等严重的后果。且孕妇的身体状况比较特殊,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胎儿的器官和神经系统正在发育,对各种有害物质的敏感性较高。如果在这个时期接触,可能会对胎儿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甚至导致胎儿畸形或流产。乙二醇在某些化学反应中可以作为反应物或催化剂,而在这些反应中可能会产生其他有害的副产物。孕妇应在日常生活中应避免接触乙二醇,同时保持室内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清新,并定期进行产前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