惊风又称惊厥,惊厥发作前少数可有先兆。如见到下列临床征象的任何一项,应警惕惊厥的发作:极度烦躁或不时“惊跳”、精神紧张、神情惊恐,四肢肌张力突然增加、呼吸突然急促、暂停或不规律、体温骤升、面色剧变等。惊厥大多数为突然发作。
惊厥发作的典型临床表现是意识突然丧失,同时急骤发生全身性或局限性、强直性或阵挛性面部、四肢肌肉抽搐,多伴有双眼上翻、凝视或斜视。局部以面部( 特别是眼睑、口唇) 和拇指抽搐为突出表现, 双眼球常有凝视、发直或上翻, 瞳孔扩大。不同部位肌肉的抽搐可导致不同的临床表现: 咽喉肌抽搐可致口吐白沫、喉头痰响, 甚至窒息;呼吸肌抽搐可致屏气、发绀, 导致缺氧;膀胱、直肠肌、腹肌抽搐可致大小便失禁;此外, 严重的抽搐可致舌咬伤、肌肉关节损害、跌倒外伤等。
惊厥发作每次为期数秒至数分钟不等。部分患儿发作后肌肉软弱无力、嗜睡, 甚至醒后仍然乏力。严重持续惊厥或频繁惊厥中间无清醒期持续超过30分钟,称为惊厥持续状态, 有时还伴有暂时性瘫痪(Todd氏瘫痪)。新生儿期的惊厥发作往往表现不典型, 可表现为轻微的局限性抽搐如凝视、眼球偏斜、眼睑颤动、面肌抽搐、呼吸不规则等。由于幅度轻微, 表现不典型, 常常易被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