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心病心衰一般分为四级,按照纽约心脏病学会心功能分级标准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Ⅳ级。分级依据主要与日常活动受限程度、症状表现及静息状态下的不适感有关。
1、Ⅰ级患者日常体力活动不受限,普通活动不会引起呼吸困难、乏力等心衰症状。通常仅在剧烈运动或高强度体力负荷时可能出现轻微不适,但静息状态下心脏功能正常。这类患者需定期监测血压、血脂,控制冠心病危险因素,无须特殊药物治疗。
2、Ⅱ级体力活动轻度受限,休息时无不适,但日常活动如爬楼梯、快步行走时会出现气促、疲劳等症状。患者需避免过度劳累,遵医嘱使用利尿剂如呋塞米、血管扩张剂如单硝酸异山梨酯等药物改善心脏负荷,同时限制钠盐摄入。
3、Ⅲ级体力活动明显受限,轻微活动如穿衣、洗漱即可诱发心悸、呼吸困难,静息状态下症状缓解。此时心脏泵血功能显著下降,需联合使用β受体阻滞剂如美托洛尔、醛固酮拮抗剂如螺内酯等药物,并严格限制每日液体摄入量。
4、Ⅳ级患者无法进行任何体力活动,静息状态下仍存在呼吸困难、端坐呼吸等症状,常伴有下肢水肿、肺部啰音等体征。需住院接受静脉利尿剂治疗,部分患者需考虑心脏再同步化治疗或心脏移植等高级干预手段。
冠心病心衰患者需长期坚持低盐低脂饮食,每日监测体重变化,避免短时间内体重增加超过规定范围。适当进行有氧康复训练如步行、骑自行车,但需根据心功能分级调整运动强度。定期复查心电图、心脏超声等检查,及时调整治疗方案。戒烟限酒,保持情绪稳定,避免感染等诱发因素。若出现夜间阵发性呼吸困难、下肢水肿加重等情况应立即就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