宫颈原位鳞状细胞癌属于癌前病变阶段,尚未突破基底膜浸润周围组织,临床分期为0期。宫颈癌分期主要依据肿瘤浸润深度、范围及转移情况,原位癌处于最早期阶段。
1、病理特征:
宫颈原位鳞状细胞癌指异常增生的鳞状细胞占据上皮全层但未突破基底膜,病理学称为高级别鳞状上皮内病变。细胞异型性明显,核分裂活跃,但未形成间质浸润或血管淋巴管侵犯。
2、临床意义:
该阶段病变具有可逆性,及时干预可阻断进展为浸润癌。五年生存率接近100%,但未治疗者约30%-50%可能在10年内发展为浸润性鳞癌。确诊需通过阴道镜活检病理检查。
3、治疗原则:
主要采用宫颈锥切术或环形电切术切除病灶,保留生育功能。对于无生育需求或病灶范围广泛者,可选择全子宫切除术。治疗后需每3-6个月进行HPV检测和细胞学随访。
4、预后因素:
预后与切缘是否阴性、HPV持续感染状态相关。切缘阳性者复发风险增加3-5倍,高危型HPV持续阳性者进展风险提高8-10倍。合并免疫抑制状态可能影响病变转归。
5、进展风险:
吸烟、长期口服避孕药、多产等因素可能促进病变进展。规范治疗后局部复发率低于5%,但新发其他部位高级别病变风险仍存在,需终身随访。
确诊后应避免剧烈运动导致宫颈创伤,增加优质蛋白和维生素A/C/E摄入有助于黏膜修复。建议接种HPV疫苗预防再感染,保持规律作息和适度运动增强免疫力。治疗后3个月内禁止性生活及盆浴,术后6周需复查确认创面愈合情况。随访期间出现异常阴道流血或排液需及时就诊。
有机磷农药中毒是指人体接触或摄入有机磷类农药后,因抑制胆碱酯酶活性导致神经功能紊乱的中毒反应。有机磷农药中毒主要由杀虫剂、除草剂等农药引起,典型表现为瞳孔缩小、多汗、肌颤、呼吸困难等症状,严重时可危及生命。
1、中毒机制有机磷农药通过抑制胆碱酯酶活性,使乙酰胆碱在神经突触处大量蓄积,持续刺激胆碱能受体,导致副交感神经、运动神经和中枢神经系统过度兴奋。这种毒性作用在接触后数分钟至数小时内即可显现,根据接触剂量不同可分为轻度、中度和重度中毒。
2、接触途径中毒常见于皮肤接触农药喷洒、吸入农药雾滴或误服污染食物。农业生产者因配药时不戴防护手套、逆风喷洒易发生皮肤吸收;儿童误服存放不当的农药容器是家庭主要中毒原因。部分案例因食用近期喷洒农药的蔬菜水果导致消化道摄入。
3、典型症状早期出现头晕、恶心、多汗、瞳孔针尖样缩小;进展期表现为呕吐、腹痛、肌纤维震颤、流涎;重度中毒时出现肺水肿、昏迷、呼吸肌麻痹。部分患者中毒后1-4天可能发生中间综合征,表现为颈肌、肢体近端肌群无力。
4、诊断方法结合农药接触史与临床症状,通过检测血液胆碱酯酶活性确诊。全血胆碱酯酶活性降至70%以下有诊断意义,30%以下提示重度中毒。尿中可检出有机磷代谢产物,如对硝基酚等。需与中暑、脑炎、食物中毒等疾病鉴别。
5、急救措施立即脱离污染源,脱除污染衣物并用肥皂水清洗皮肤。口服中毒者需用2%碳酸氢钠溶液洗胃。阿托品可对抗毒蕈碱样症状,氯解磷定能复活胆碱酯酶。重度中毒需气管插管机械通气,必要时进行血液灌流治疗。
预防有机磷中毒需规范存放农药,使用时应穿戴防护服、口罩和手套。喷洒后彻底清洗暴露皮肤,工作服单独洗涤。蔬菜水果食用前用流水浸泡15分钟以上。出现中毒症状需立即送医,延误治疗可能导致呼吸衰竭、迟发性神经病变等后遗症。恢复期患者应避免再次接触有机磷化合物,定期复查胆碱酯酶活性。